7 月 29 日,兴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决定免去:
陈江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蔡和科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二龙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范波市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安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昌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燕市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杜晓华为市政府副市长;
马尚明为市能源局局长;
唐鹏为市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文雯为市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陈二龙为市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陆婷婷为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来源 兴义融媒体中心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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