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8 月 2 日,交通银行发布公告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消息引发热议后,上述公告在交通银行官网列表中已经无法找到,疑似被撤回。
根据交行此前公告,收费标准调整后,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每年免收一次补偿金的优惠将不再持续,所有提前还款(包括全部和部分)均按照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 1% 收取补偿金,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以提前还款 100 万元为例,无论贷款期限及偿还期限长短,交通银行都将收取一万元补偿金,以补偿利息损失。
公告一出即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该政策设置的条款并不友好,变相加重了还款负担。目前,记者在交通银行官网列表中已找不到上述公告,不过,交通银行客服人员仍表示,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该行按上述公告政策执行。
采写:新快报记者 范昊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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