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2-08-08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事关贷款保证金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按照《关于调整贷款保证金政策的通知》(长住金管字〔2022〕6 号)文件精神,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贷款保证金进行返还。目前,工作已接近尾声,尚有 110 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未办理返还贷款保证金业务(详情见文末表格)。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尝试了多渠道联系未返还企业(单位),未果,现将相关情况再次予以公告。

长春城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的开发项目在中心贷后清收科办理返还贷款保证金业务;铁路分中心、铁路沿线分理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的开发项目在原签约机构办理返还贷款保证金业务。

请未完成保证金返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尽快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办理。

中心贷后清收科联系电话:88417266

铁路分中心贷款科室联系电话:86121271

未办理返还贷款保证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名单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王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相关标签

保证金 住房公积金 长春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