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8 月 16 日,北京交警针对网传 " 马某某交通违法 " 的情况发布通报,经调查:8 月 9 日 18 时许,马某某驾车行经朝阳区酒仙桥驼房营南路时,存在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已对其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合并罚款 300 元,驾驶证记 3 分。
据了解,15 日,有八卦媒体拍到演员马思纯开车驾驶不规范,打右转向灯在道路左侧行驶,疑似逆行,还打开车窗扔垃圾。
马思纯发布道歉声明
16 日上午 9 时 36 分,马思纯在个人微博发布道歉声明:" 已于昨日到交管部门沟通事件经过并接受处罚。事属个人,影响却差。由此引发的各种讨论,深感自责。" 马思纯表示,将谨记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的反思,日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也请大家继续监督。
采写:新快报记者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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