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2022-08-17
在贵阳云岩区如何举行业主大会?| 融媒问政·市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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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问】

请问想要在云岩区举行业主大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还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贵阳市云岩区住建局】

一、举行业主大会条件

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举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

( 一 ) 交付使用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 50% 以上 ;

( 二 ) 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 50% 以上 ;

( 三 ) 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 25% 以上 ;

( 四 ) 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即将届满。

建设单位应当自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条件具备之日起 30 日内,将房屋交付使用情况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告。

二、举行业主大会流程

第二十二条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 , 业主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的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 , 会同县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居 ( 村 ) 民委员会代表等组成 , 人数应为 7 人以上单数,其中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 1/2,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应当自确定之日起 3 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 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 , 由业主委员会依法办理 :

( 一 ) 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 二 )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

( 三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补贴 ;

( 四 ) 实施委托管理或者自行管理 ;

( 五 )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

( 六 ) 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

( 七 )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 八 )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处分共有部分 ;

( 九 ) 业主大会依法决定或者管理规约依法确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决定前款第六项和第七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的业主同意 ;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贵阳日报融媒体实习记者 高晨畅 /实习生 张淳凡

编辑 王欣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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