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2-08-17
假“月老”坑同事,几张照片四个月骗了七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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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到了适婚年龄却还没有对象的人来说,如果有人要给你介绍对象,而且这人的相貌还非常出众,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心动。最近,在汪清就有人以介绍对象为名,多次索要钱财,而下手的竟还是是自己的同事。

家住汪清的王某早已过了适婚年龄,为了他的婚事,平时家里可没少着急。一天,他的同事郎某拿着朋友圈里一张女士的照片跟他说,可以做媒给他介绍对象。看了照片,王某很是心动,立即表示愿意交往。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

法官 武超

被告人和被害人是工友,同在一个搬家公司工作,被告人以介绍对象为由,先是向被害人索取介绍费,之后又编造各种理由,包括给被害人介绍的对象生病住院,需要手术等理由,向被害人索要现金。

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在前后不到 4 个月时间内,郎某先后多次以多种理由,要求王某向自己转账,累计金额达 7 万余元。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

法官 武超

这期间被害人也多次向被告人提出,要与照片上的女子杨某见面,但都被被告人以各种理由,比如杨某工作忙等为借口,搪塞过去。

钱没少花,这人却一直没见着,此时,王某终于意识到了情况不对,于是,将同事郎某起诉到了法院。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

法官 武超

本案中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我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 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人民币 77200 元。

来源:吉视守望都市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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