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2-08-19
男子因“隔夜酒”被查,交警:不看时间看含量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黄卫国 李晓霞 记者 毛晓华)前一天晚上跟朋友喝了几杯酒,第二天全然不知 " 酒劲 " 未消,依然开车上路。近日,泰州一司机吴某因 " 隔夜酒 " 被交警查获,将面临驾驶证计 12 分,罚款 1000 元的处罚。

8 月 18 日上午 10 点,泰兴交警河失中队民警在城黄线方阡大桥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苏 ML**9 的小型轿车由东向西不按导向行驶,而且驾驶人看见前方有民警执勤,欲倒车逃跑。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车窗打开,民警发现驾驶员吴某眼睛发红,车内还散发出阵阵酒气,便带回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3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吴某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 1000 元、驾驶证暂扣 6 个月、驾驶记 12 分的处罚。

吴某告诉民警,前一晚十点左右,他在盐城和朋友喝酒至深夜,喝完回泰兴黄桥睡了一觉,早晨起来外出办事,以为自己休息了一晚够清醒,不会达到酒驾标准,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结果因为 " 隔夜酒 " 被查。

交警提醒,睡醒不等于酒醒,不少司机觉得自己睡了一觉肯定没事了,这是误区,最终还是要看体内残存的酒精含量,如果超过标准就要接受处罚,也奉劝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司机,警惕 " 隔夜酒 ",牢记 "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

(警方供图 编辑 李蔚蔚)

相关标签

驾驶证 酒精 盐城 泰州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