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蜜果出行 " 电单车企业在未经市场准入、车辆没有依法挂牌、未向市场监管部门和交管部门报备的情况下违规向榆中县城关镇进行共享电单车投放。在投放期间,有不少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行该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榆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对辖区内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单车进行专项清理。
榆中交警大队采取定点守控、路面巡查等方式,在县城大街小巷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单车集中予以清理拖离,并统一有序停放在涉案停车场。同时加强对骑行共享电单车群众的教育,要求群众主动放弃使用违规投放的车辆。据统计,大队当天共出动警力 30 人次,警车 6 辆,拖离违规投放电单车 43 辆。
榆中交警大队已联合县执法局约谈 " 蜜果出行 " 共享电单车负责人,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对投放的无牌共享电动车限期回收,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得再次投入路面行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 / 图
编辑丨宗成贤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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