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消费者在外卖中吃到了苍蝇,向商家索要赔偿却遭到了拒绝,一气之下,他将饭馆告上了法庭。
2021 年 8 月,王某在外卖平台上的某盒饭馆订购了一荤两素套餐,花费了 15 元钱,可就在王某即将吃完时,却发现菜里有一只苍蝇。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张季
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先是通过微信跟商家取得了联系,但商家没有给他回复,商家的解释是我正在饭口,没有时间回复你的信息,这样原告把这个情况向美团进行了表达,最后美团出面,通过美团责任险的形式向原告补偿了 250 块钱。
后期,王某多次给商家打电话沟通,索要赔偿,但商家表示不愿承担。一气之下,王某将商家诉至绿园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人民币 1000 元。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张季
店主说在麻辣豆腐中发现的这个苍蝇,而我这个麻辣豆腐是要过油的,也就是说我这个过油的麻辣豆腐,如果苍蝇在里头一定会被烫死的,烫死之后这个苍蝇应该就是个软的,而原告提供照片显示这个苍蝇翅膀是硬的,所以被告就不认可这个事。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订购的盒饭里面有一只苍蝇,倘若确实是盒饭馆因故意或者过失所为,盒饭馆应当向王某赔偿 1000 元。但王某对其该项诉讼主张,仅向法庭提供三张照片,即将吃完的盒饭中确实有一只苍蝇,但因不是堂食,仅从现有证据来看,无法判定苍蝇的来源。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张季
我们经过综合考量,认为原告的证据没有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也就是用老百姓的话说叫 " 八九不离十 " 这么一个标准,无法排除在用餐过程中或者说快递送达过程中所飞入的这个苍蝇,所以最终我们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吉视守望都市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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