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实行
全封闭管理的公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外防输入压力大。为切实保障休养员生命健康安全,坚决守牢 " 零感染 " 底线,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以下简称 " 中心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安排部署,根据锡民养老〔2022〕7 号《关于动态调整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我中心即日起实行全封闭管理。
全封闭管理期间,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鼓励通过在线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探视。暂停家属为老年人送餐。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后负责转交老年人。
全封闭管理期间,工作人员和休养人员居住在机构内,不可外出。如因病或紧急情况等原因外出,经中心批准登记后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做好行动轨迹记录工作。返区须提供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期间按规定在机构内隔离观察。
全封闭管理期间,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中心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等活动,谢绝任何人员进入休养人员生活区检查、调研。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
2022 年 8 月 30 日
关于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实行全封闭管理的公告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进一步加强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以下简称 " 中心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守住 " 零感染 " 底线,保障托养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中心于 8 月 31 日起实行全封闭管理。
封闭管理期间,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鼓励通过在线视频等方式进行云探视。禁止快递、外卖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后负责转交托养人员。
封闭管理期间,一线工作人员和托养人员居住在中心内,不可外出。托养人员如因病或紧急情况等原因外出,经中心批准登记后由家属陪同,做好行动轨迹记录工作。返区须视疫情发展,经中心同意后,提供符合防控要求的证明信息,并按规定隔离观察。
封闭管理期间,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中心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等活动,谢绝任何人员进入托养人员生活区检查、调研。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2022 年 8 月 31 日
来源: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无锡残友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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