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2022 年度
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 2021 年度统计数据,现将我省 2022 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公布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为:2021 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5,646 元。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为:2021 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 24,421 元。
三、误工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公式:误工费 = 误工天数 × 日误工费计算标准。
农民误工费参照 " 农、林、牧、渔业 " 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非医护人员的护理费参照 " 居民服务、维修和其他服务业 " 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四、丧葬费标准为 41,514 元。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标准为每人每天 100 元。
以上赔偿标准于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执行。
供各级法院在审判中参照,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高院反馈。
附件: 吉林省 2021 年度国民经济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 年 8 月 31 日
来源:城市晚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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