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稼地里用火除草是农民惯用的 " 妙招 ",可这样的行为却是危险重重,极有可能给周围的人和物带来危险,甚至会触碰法律红线,下面这位大伯就是因为这一行为被判了刑!
2022 年 4 月 21 日,由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王某某失火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平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决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生态修复责任。
经查,王某某是年过七旬的农民,2022 年 3 月 3 日下午,在自家责任地内焚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 699.6 亩。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擅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大面积林地被烧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各种情节,依法以失火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按照要求补种 377.5995 亩林木及进行管护,且通过验收。
法官说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禁止焚烧秸秆、杂草等已成为常识,但由于部分农村老年人的防范意识、法律意识淡薄,通过焚烧去除田间秸秆、杂草的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农民生产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的案例时有发生。
不仅仅是焚烧秸秆,此外焚香祭祀、野外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都极易引发火灾,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严格文明安全用火,避免因疏忽大意给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甚至触碰法律红线,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 平塘法院
编辑 王欣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