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建后补、专款专用,
每台补贴 14 万元— 20 万元!
激不激动,惊不惊喜!
关注加装电梯的市民朋友,
好消息来了!
6 层半及以上每台补贴 20 万元,电梯先建后补,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对于协助加装电梯的村(居)民委员会给予每台最高 8000 元资金补助,调动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推进加梯,更好惠及广大市民。
近日,《无锡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干货满满,从资金补贴明细、标准和申请程序多个角度作出详细说明,有效发挥资金补贴效益,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梯又快又好落地实施。
" 此次出台细则中,最受市民关注的莫属具体楼层补贴标准和金额,回应市民关切,细则中明确了相关内容。"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此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管理办法只是明确了最高补贴 20 万元,《细则》以电梯可达到的最高层数为准线,明确规定,6 层半及以上的每台补贴 20 万元,5 层半及 6 层的每台补贴 18 万元,4 层半及 5 层的每台补贴 16 万元,4 层及以下的每台补贴 14 万元。
此次补贴对象为我市市区范围内,符合《无锡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加装电梯条件、经审批加装电梯的建设者(业主)。符合条件的建设者(业主)均可申请资金补贴。
相比原有政策,一是取消了 2000 年以前建设的房改房才能申请补贴的房屋年代和性质限制,二是房屋产权单位、社会资本等参与出资的加装电梯,也可有政府补贴,取消了原政策出资主体只能是业主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
加装电梯相关费用采取
" 先建后补 " 的原则。
记者在《细则》中看到,凡是申请补贴费用的电梯,建设者需先行出资启动加装电梯,即居民先付款确认安装电梯,经属地住建部门确认符合加装电梯要求后,居民或委托建设单位持补贴申请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提出补贴申请,住建部门于下一季度将补贴资金汇入居民共同确认的账户。
《细则》明确补贴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无关的支出。市住建部门相关人士说,对于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并按规定收回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相关法律部门处理。
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我市将加装 200 部以上电梯,为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质增效。
《细则》明确,各区应当建立对村 ( 居 ) 民委员会加装电梯工作的考核奖补机制,对协助、指导加装电梯的村 ( 居 ) 民委员会给予每台 4000 元— 8000 元的资金补助。
此外,对于加装电梯任务较重的梁溪、滨湖两区,完成年度加装电梯目标任务后,市级层面将分别按政府补贴部分的 40% 和 20% 予以奖补,助推加梯 " 大户 " 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
市住建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加装电梯新政明确了政府靠前指导、部门协调统筹和社区物业积极推动的 " 合力 " 模式,同时,进一步探索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常态化管理,探索第三方服务机构和社会资本代建租赁等市场化运作模式,让更多居民早日用上电梯,尽快提升电梯后续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水平。
来源:无锡日报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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