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公安局 10 月 6 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当地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故意隐瞒行程轨迹被立案侦查。
10 月 5 日,祁县发现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
经查:王某贵 ( 男,53 岁,祁县古县镇下古县村人 ) 故意隐瞒在太原市河西农贸市场的相关行程轨迹,并在下古县村家中为女儿举办婚礼。其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祁县公安局已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广大民众应当认真履行个人责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警方将对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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