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10 月 8 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下称批复)。批复强调,快速接客区停车超过 40 分钟移车。
批复指出,为了落实广州市政府降低用车成本工作部署,推动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及时疏导客流,保持良好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对穗发改价批〔2020〕14 号文规定的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局部调整。变化之处在于:原 14 号文规定,超过 40 分钟以后按 40 元 /5 分钟为标准计费,24 小时限价 360 元。而批复则指出,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允许车辆停放 40 分钟、超过 40 分钟移车。因此,超过 40 分钟以后的收费标准被删除。
其他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前 10 分钟免费,超过 10 分钟后 30 分钟之前的区段以 5 元 /5 分钟为标准计费,超过 30 分钟至 35 分钟收费标准为 40 元,超过 35 分钟至 40 分钟收费标准为 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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