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2022-10-10
黔西市关于调整来(返)黔西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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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疫情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黔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对来(返)黔西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适当调整,现将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黔西人员须提前通过 " 贵州健康码 " 小程序和电话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联系电话附后)

二、对 7 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和绵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黔西人员,实行 "3+4+5+1"(3 天集中隔离 +4 天居家健康监测 +5 次核酸检测 +1 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进入黔西之日起计算。

三、对来自全国中高风险地区、" 红 "" 黄 " 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四、除上述地区外,7 日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黔西人员,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在黔西卡口(卡点)、高铁站等查验 " 两码一温 "(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正常、落实 " 落地检 " 后予以通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在社会面流动),之后严格落实居家 "3 天 2 检 " 健康管理措施,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 " 点对点 " 就近自行做第二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也不得在社会面流动),并将检测结果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企业)报备。

五、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支持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黔西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黔西市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黔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10 月 9 日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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