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 " 住房公积金首套房利率下调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实现稳房价、稳预期、保安全目标。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等不靠、积极作为,主动落实上级的精神要求,对泰安市辖区内首套房刚需贷款至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即 5 年内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 2.6%,即 5 年以上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 3.1%。对 2022 年 10 月 1 日前已完成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在次年度 1 月 1 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充分发挥公积金杠杆作用,为更多青年人购房提供热情服务,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提供应有的作用,为年度工作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编辑 陈奕如 审核 晁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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