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兴则城市兴,产业强则城市强。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经济发展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局正式发布《汕头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 年本)》。记者采访获悉,我市印发实施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旨在进一步加强产业准入管理,支撑产业配套政策制定,促进现代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更好助推 " 工业立市、产业强市 "。
据悉,该目录是我市现代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指导性政策文件,实行分类指导,并分为培育类、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四个类别。其中,培育类主要指根据我市 " 三新两特一大 " 产业发展格局,需要重点扶持和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并列出产业门类、发展方向、重点领域以及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鼓励类主要指根据我市 " 三新两特一大 " 产业发展格局,需要支持壮大的特色优势产业和基础配套产业,列出产业门类、发展方向、重点领域及促进改造升级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类主要指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文件,应限制发展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指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文件,应限期淘汰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我市出台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旨在指引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理机构及市有关部门在 " 标准地 " 供应、现代产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 工改工 " 用地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据介绍," 标准地 " 供应参考本目录的培育类和鼓励类实行产业准入管理。现代产业用地参考本目录的培育类实行产业准入管理,其中工业领域(不含仓储)的现代产业用地对应培育类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现代产业用地对应培育类中的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新型产业用地(M0)参考本目录培育类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实行产业准入管理,同时应满足《汕头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的产业融合发展等相关要求。" 工改工 " 用地结合不同园区的发展定位,实行差异化产业准入管理。其中,广东汕头大型产业集聚区、省级工业园、省转移园区参考培育类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鼓励类中的特色优势产业(" 三新两特一大 " 产业)实行产业准入管理,重点引导现代产业集聚发展;区(县)级工业园区(含特色工业园区)参考鼓励类中的特色优势产业、基础配套产业,以及培育类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行产业准入管理,兼顾现代产业集聚与传统产业升级;村镇工业集聚区参考鼓励类中的特色优势产业、基础配套产业实行产业准入管理,重点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来源:汕头日报 (记者黄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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