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贵阳市 9 月份发生疫情,民办幼儿园按要求停学至今仍未恢复入园,请问停学期间已缴纳的学费和生活费能退吗?
【贵阳市教育局】民办幼儿园收费执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 [ 2015 ] 2133 号),疫情期间若暂无新的民办幼儿园收退费通知,则按照 2133 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保教费当月缴纳后连续 15 天以上(含 15 天,含法定节假日)未入园的,按 70% 清退保教费;伙食费当月缴纳后连续 5 天以上(含 5 天,不含法定节假日)未入园的,按幼儿当月应在园天数,计算出幼儿实际在园天数进行伙食费退费。除此以外,还可以采用抵缴下月费用的方式退费。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林波
编辑 王欣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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