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 23 号)
近日,我市出现多例因外省输入引起的续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遏制社会面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即日起,全市各区将在近期规模性核酸检测 " 两天一检 " 的基础上,根据防控需要加密核酸检测频次。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有关通知,按照街镇、园区统一安排,分时段有序参加每一轮规模性核酸检测。
二、严格查验核酸证明。进入工作单位、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时,均需继续严格查验 " 行程卡 " 和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进行人工登记。
三、积极主动报备行程。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解除入境隔离后的来(返)宁人员,以及省外来(返)宁人员,提前通过 " 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 " 登记信息,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酒店进行报备(单位、酒店等汇社区统一扎口),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四、及时参加 " 落地检 "。请省外来(返)宁人员在抵宁后 3 小时内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落地检 "),配合进行 3 天健康监测,落实核酸检测 3 天 3 检。健康监测期间,严格做到 " 四个不得 "(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省内外市来(返)宁人员 12 小时内进行 1 次 " 落地检 "。
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对隐瞒不报、故意漏检、拒不配合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
2022 年 10 月 16 日
来源:南京发布
( 编辑 陈海静 )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