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继续沿用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的通知》,一起来看全文吧!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继续沿用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
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教考命﹝2022﹞4 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经研究决定,我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继续使用《江苏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江苏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江苏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www.jseea.cn" 政策文件 " 栏目查阅下载。
请各地招生考试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地区中学(报名点),并切实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
2022 年 10 月 21 日
来源:南京市招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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