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徐某到南京公证处申请办理户口簿公证,以便儿子在国外生活就业。南京公证处凭借多渠道核查手段,核查徐某户口簿的真实有效性,结果一波三折,出乎意料。徐某居然 " 选择性使用 " 户口簿,被公证员屡次识破并告诫其提供虚假信息将会触犯法律。
今年 9 月,市民徐某前来办理户口簿公证等事项,提供了 2018 年 12 月 29 日签发的户口簿原件。经核查,公证人员发现此户口簿部分信息无效,告知徐某情况后,她表示拿错了。次日,徐某重新提供了 2014 年 5 月 20 日签发的户口簿,经公证人员再次核实相关部门,答复仍然是此户口簿部分信息无效,且其中有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并已迁出户籍。公证员再次联系徐某,告知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能弄虚作假,徐某表示重新将到派出所换发户口簿。
一周后,徐某提供了 2022 年 9 月 26 日签发的户口簿,公证人员发现缺少第二页且有明显撕毁痕迹。徐某解释是派出所承办人失误:误将儿子沈某的 " 已婚 " 登记成 " 未婚 "。于是她顺手撕掉这一页,在第三页上继续打印沈某的信息。公证员电话联系了公安局户政科和派出所承办人询问,答复是:即使有个别信息错误的情况也会盖章,不会随意撕毁。于是,公证员严厉警告徐某,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仅触犯了法律,还会列入黑名单。徐某终于悔悟,表示愿意去派出所更新户籍信息,办理最新的真实有效的户口簿。2022 年 9 月 27 日签发的第四本户口簿,最终经公证员核实确认此户口簿真实有效,依据公证程序出具了户口簿公证书。
公证员以案说法
户口簿承载每个家庭成员不同历史时期的身份信息,当事人因情形变更去换发户口簿,往往以遗失或其他理由不退回原有的户口簿,重新申领致使手中持有多份户口簿,也会根据不同情形选择性使用。遇此情况,好在公证员高度的责任感和审慎的工作态度,没有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让侥幸没有得逞。公证员提醒,办理公证时市民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但触犯了法律,还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受到相应的惩戒。
户口簿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持有的户口簿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广泛用于申请人在国外留学、工作、移民等签证申请。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古月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