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明区监察委员会对南明区人民法院二级主任科员付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付涛在担任南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管理南明区人民法院食堂的职务便利,收受回扣,涉嫌受贿犯罪。
付涛严重违反公职人员廉洁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由南明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 贵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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