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扬法宣 记者 庄剑翔)拥有稀缺资质的企业缺乏清偿能力,并不会 " 一条道走到黑 "。近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执行案件。法院秉承 " 暖企、助企 " 的初衷,指导企业多次调整破产重整方案,最终让该企业该走回了 " 正轨 "。
△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供图
11 月 3 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 "1+4 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暨类个人破产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介绍类个人破产试点相关情况,并发布了 " 法治优化营商环境 "1+4 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此前,高邮某公司与扬州某企业存在买卖合同纠纷。高邮公司向法院提出,扬州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 " 执转破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同意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
而在审理涉及该公司关联案件时,邗江法院发现了一处细节:扬州公司持有两个稀缺资质 " 移动式压力容器 / 气瓶充装许可证 " 和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重整价值。
发现这一情况后,法院要求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中予以披露。债权人会议召开时,破产管理人提出重整申请,邗江法院经审查后予以批准。
考虑到上述资质只能在公司原址使用的特殊性,邗江法院指导管理人多次调整破产重整方案,最终成功引入重整投资人,投入资金 120 万元,将普通债权清偿率提高至 8.2%,解决了多件相关执行案件的执行难题。目前该公司重整后已恢复正常经营。
数月来,扬州两级法院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以 " 暖企 " 行动为牵引,以 " 助企 "" 护企 "" 惠企 "" 安企 " 行动为支撑,扎实开展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 "1+4 专项活动。
在 " 暖企 " 行动中,法院综合运用教育督促、指导帮扶、失信约束等措施,促进失信企业主动履行义务、修复信用,截至 10 月底,依法将 905 家企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全市严重失信企业占比降至 0.67%;在 " 助企 " 行动中,树立执破融合理念,规范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筛选、审查和简化审理的办案流程,2022 年以来执转破企业数量 633 件,同比增长 131.87%。
同时,2022 年 3 月,扬州成为类个人破产试点地区。为破解 " 无产可破 " 和 " 破产低效 " 难题,法院在制度设计上强调了 " 公益性、联动性、社会性、兼职性、行政主导性 "。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类个人破产案件 15 件,选任公职管理人 12 件。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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