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7 日,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区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对干部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11 月 7 日,玉泉区纪委监委在疫情防控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群众视频反映,小召前街街道建华北社区党群中心有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聚集饮酒。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玉泉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玉泉区委同意,决定:
给予小召前街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为民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小召前街街道人大主任武国俊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喜云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小召前街街道建华北社区书记郭敏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干部徐漠怡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干部储佳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干部张汉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干部朱光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来源 活力玉泉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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