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持续给一女子转账,累计金额高达 13 万余元,妻子发现后一气之下将两人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子归还丈夫赠予的全部钱款。那么,这名妻子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来看庭审现场。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于某与被告王某、被告张某赠予合同纠纷一案。
据了解,原告于某与被告张某于 2018 年 7 月登记结婚,但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张某一直与被告王某保持恋人关系。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丽莉
丈夫张某自 2018 年 10 月开始至 2020 年 7 月,通过银行转账及微信转账给王某共计 12 笔,总金额 139714 元,第三者王某于 2019 年 6 月给被告张某转账 2000 元。
庭审过程中,王某对于自己曾多次收取张某转账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她表示,在此期间,她并不知道张某已经结婚。
被告王某 代理人
被告二与王某在 2015 年确认恋爱关系后,就有相关花销,而不是从 2018 年原告与被告二登记之后才产生转账,王某并不知晓被告二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被告二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王某也是本案的受害者。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张某在与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原告于某同意,数次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大额现金赠予被告王某,该赠予行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处分行为,事后也未取得于某的追认,故该赠与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损害了原告于某的合法权益,应属于无效行为。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丽莉
法院最后判决丈夫张某与第三者王某之间的赠予合同无效,丈夫赠予第三者的 139714 元,扣除第三者转给丈夫张某的 2000 元款项,第三者王某返还妻子于某 137714 元。
来源:吉视守望都市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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