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14 日晚,广州市海珠区发布通告,决定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 2022 年 11 月 14 日 24 时起解除临时管控的区域
(一)赤岗街道
1. 光华小区 3、4(除 107 房)、5、7、12 栋,新港西路 216、220、222 号。
2. 愉景南苑小区诗韵轩 A、B、C、D 座,礼贤轩 D 座,乐天轩 D 座,书雅轩 C 座。
3. 新港西路 206 号大院 1 — 10、14、15、17、25 栋。
(二)昌岗街道
跃进三巷 11、12 号。
(三)江南中街道
可逸家园 3、4 栋。
(四)龙凤街道
南北广场 A1-A5 栋。
(五)瑞宝街道
1. 侨诚花园。
2. 南洲花苑 C 区。
3. 和辉花园。
4. 南洲花苑 B2、A2、A3、A4 栋,广州大道南小学。
5. 石溪涌边街 40 号南梯、北梯、东梯及 38 号,西大街 24 号之一、之二、之三。
6. 金碧花园二期 33 — 35 栋。
(六)江海街道
1. 敦和大厦 B、C 座。
2. 聚德花苑 A1、A2 栋。
3. 敦和路 122 — 136 号(双门牌)。
4. 聚德环街 34、36 栋。
二、自 2022 年 11 月 15 日 7 时起解除临时管控的区域
南石头街星虹街 5、6 号。
三、自 2022 年 11 月 15 日 12 时起解除临时管控的区域
南石头街晓燕街 62 号。
" 解除 " 不等于 " 解防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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