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17 日,广州市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 14 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南洲街道
1. 明珠楼及东座、西座。
2. 新鱼新村南大街 6 — 9、27 — 29 号,新鱼新村南临 3 — 11 号。
3. 沥滘迎祥坊 4 — 8 号、7 号之一、8 号之一及对面一侧店铺,迎祥坊一巷 1 号、3 号之三、3 号之二、4 号后花园、5 号后座、6 号后座、7 号,孖楼街 1 号之一后座、1 号之二、1 号之五、西街 9 号之一前座 1 楼、9 号之一后座 2 至 4 楼、9 号之二、9 号之三,沥滘十一社仓库。
4. 芒滘新村 1 — 3、14 — 19、30 — 32、34、35 号,芒滘村西 41 及之一至四、43 号及之一、45 及之一、47 号。
5. 益鹏翠苑 A、B、C 栋。
二、瑞宝街道
石溪南约东街南 92 — 95、103、110、115、119、120、122 — 124、130 号,南约 75 号。
" 解除 " 不等于 " 解防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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