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18 日晚,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赤岗街道
滨江东路蓝康街 3 号(蓝色康园 A1 栋)。
(二)新港街道
1. 新港西路 143 号。
2. 富力千禧花园三期 A 栋。
(三)江海街道
1. 聚德环街 2 号。
2. 聚德中路 99 号(聚德花苑东区)H51 栋。
3. 聚德路 55 号(聚德花苑东区)D28 栋。
4. 石榴岗东大街三巷 2 号。
(四)瑞宝街道
和辉花园 45 号楼。
(五)官洲街道
1. 北山桥头大街 24、26、28、30 号,龙吟大街 16、18 号。
2. 北山村龙吟大街七巷 6、7-1、8、9、9 之一、10、11、11 之一、12 号。
3. 北山村龙吟大街十三巷 8、8-1、19、20、21、22-1、88、90 号。
4. 北山村龙吟大街十巷 3、4、4-1、7-1、9、10,龙吟大街 53 号及东侧。
5. 官洲北苑 15 栋。
6. 仑头中约直街 13、15、17 号,中约五巷 11、12 号,中约四巷 6 号。
(六)凤阳街道
1. 逸景翠园东区桂香居 F 座、映月居 E 座。
2. 逸景翠园西区御景轩 F 座、绿屿居 C 座、豪园居 C 座、碧桃居 D 座。
3. 叠彩园小区彩云轩 1 座。
以上区域实行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防控措施。
二、低风险区
(一)江海街道(除高风险区外)。
(二)凤阳街道(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防控措施。
三、临时管控区
(一)新港街道
新港西路 145 号。
(二)江海街道
1. 聚德环街 4 号。
2. 聚德中路 101 号 H52 栋。
以上区域实行 "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 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 24 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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