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20 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 2022 年 11 月 20 日 12 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新港街道怡乐路 60 号之一。
二、沙园街道光大花园中海橡园 H1 栋。
三、江海街道新村西华南街 8 号澜庭酒店,新村西华南街 2 号、6 号 B10 号、8 号 1 号铺。
" 解除 " 不等于 " 解防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审发:黄越尧 编辑:曾贵真 校对:池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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