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 , 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 第九版 ) 》《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 号 ) 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增加红花岗区 4 个区域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
1. 红花岗区舟水桥街道凉厅社区镇隆小区 5 栋 3 单元
2. 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村桑木垭组 17 号自建房
3. 红花岗区南关街道护城村堰湾组 18 号自建房
4. 红花岗区北京路街道大连路大连花景 40 号 3 单元
以上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红花岗区疫情处置前线指挥部
2022 年 11 月 20 日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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