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2-11-21
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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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11 月 21 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赤岗街道

1. 新港西路 208 号大院之一、之二。

2. 靖晖街 15、16 号,靖晖街 20 号 304、404 房。

3. 赤岗东三街 7 号楼。

(二)海幢街道

1. 杏坛大街 43、50 号。

2. 宝岗大道中仁厚直街 68 号。

(三)素社街道

1. 海联路 339 号晓华轩。

2. 东晓路鸭墩新街 6 号之二、8 号。

(四)沙园街道

1. 西华里五巷 9 号、10 号及之一、11 号、13 号、18 号。

2. 奋勇三街 4 号、奋勇七街 3 — 5 号。

3. 西基东 37 号 1-8 层 01 房、36 号 101 房、92 号。

(五)龙凤街道

凤凰三街 26 号 1-6 层 03、04 房。

(六)江海街道

1. 聚德路 32 号 D16 栋。

2. 七星岗 3 号大院之二。

3. 新安后街 13 号 4 栋。

4. 赤岗路 216 号。

5. 敦和路 293 号。

6. 赤岗路 277 号。

(七)琶洲街道

大涌东围街 5 号及之 1,6 号之 2、之 3,7 号及之 1。

以上区域实行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防控措施。

二、低风险区

海幢街道(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 24 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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