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 月 24 日,海珠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 2022 年 11 月 24 日 14 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海幢街道
紫来街 8、12、14 号。
二、龙凤街道
凤凰三街 26 号 1-6 层 01、02 房。
三、昌岗街道
晓港东三马路 7、8 号。
四、琶洲街道
大家庭花园(除高风险区外)。
" 解除 " 不等于 " 解防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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