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安七里河分局秀川派出所紧盯电诈犯罪案件,坚持 " 所队捆绑 ",近日协同刑侦五大队辗转江苏、上海等地,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 4 名,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4 起。
11 月 19 日,根据前期研判线索,七里河公安分局秀川派出所民警在江苏省东台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鞠某,经讯问,鞠某于 2022 年 10 月 3 日对明知他人钱款为违法所得仍出借本人银行卡接收不明转账 12 万元,并为他人提现,从中获利 1000 元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如实供述。
2022 年 8 月下旬,受害人崔某某因网上 " 投资 " 被骗 60 余万元。根据前期深入研判成果,10 月 31 日,七里河公安分局秀川派出所办案民警在江苏省扬州市将涉案嫌疑人吴某杰抓获。经讯问,吴某杰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对明知他人资金来源为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将其银行卡提供于犯罪嫌疑人,接收转账 25 万元并为他人提现,从中获利 2500 元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如实供述。
2022 年 11 月中旬,秀川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银行账户流水存在异常。遂组织警力对该账户研判分析,确定了持卡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11 月 15 日,办案民警在江苏省盐城市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经审讯,高某如实供述了其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在南昌市向电诈犯罪分子提供本人银行卡,并转账取现 14200 元,从中非法获利 1 万元的犯罪事实。
2022 年 11 月 21 日,秀川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上海市静安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经讯问,张某如实供述了 2022 年 9 月 21 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提供本人银行卡用于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从中获利 2000 元非法所得的犯罪事实。 目前,上述 4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侦办中。
七里河公安提醒:出借、出租、出售、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 " 两卡 ",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出借、出租、出售、买卖 " 两卡 " 的人员也将沦为犯罪分子的 " 帮凶 ",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罪名。买卖、租借 " 两卡 " 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后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特约记者 丁生晶 文 / 图
一审丨编辑 李庆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总值班 汪世伟
来源丨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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