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2022 年 11 月 17 日至 22 日,付某某(男、53 岁,开阳县楠木渡镇人)驾驶货车途经省外传播风险较高且存在外溢风险的地区后,回到开阳县楠木渡镇临江村。付某某回家后,未遵循省外返黔 " 三天三检 " 政策,也未到辖区进行报备,期间在当地多处流动,后经核酸检测呈阳性,存在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重大风险。目前,付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开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是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及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村(社区)报备行程、按时核酸检测,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对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开阳县公安局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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