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2-12-09
最高罚款500万元!广东严厉打击哄抬药品物价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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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下称 " 通告 "):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 50 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 300 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 500 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通告还要求,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期,连花清瘟、布洛芬等药品一度出现涨价、缺货等情况后,广东市场监管局要求,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在生产、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提高连花清瘟、抗病毒口服液、感冒灵、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

通告还要求,要切实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依泓

通讯员:粤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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