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集中摸排哄抬价格线索,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立案并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一批哄抬药品价格等典型案例。
一、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 年 12 月 13 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开设 " 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 " 销售药品连花清瘟,2022 年 12 月 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 袋 / 盒)进货价格 23.57 元 / 盒,销售价格分别为 58 元 / 盒、80 元 / 盒、104 元 / 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 341%;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 粒 / 盒)进货价格 18.50 元 / 盒,销售价格为 118 元 / 盒,进销差价率达 538%。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 30 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 年 12 月 8 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当事人复星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规格:25 人份 / 盒)的进货价格分别为 61.25 元 / 盒、67.5 元 / 盒以及 75 元 / 盒,而在美团平台销售标价达 229 元 / 盒。由于销售优惠不同,实际销售单价分别为 179 元 / 盒、216.5 元 / 盒以及 229 元 / 盒,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捆绑销售哄抬价格案。2022 年 12 月 8 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查看连花清瘟胶囊质量验收单、销售流水、销售小票、进货票据及监控视频等,查实该药店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的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京东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全道分公司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2022 年 12 月 10 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京东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全道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现场销售部分药品存在未明码标价以及商品与价签不对位等情况,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 3000 元的行政处罚。
五、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案。2022 年 12 月 8 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在抖音平台上传视频,散布连花清瘟等涉疫药品即将全面、大幅度涨价的信息,吸引患者 " 囤药 "。同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该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在诊疗服务区张贴告示,称 " 因库存有限、进货困难,连花清瘟、双黄连口服液、维 C 银翘片、板蓝根冲剂 4 种涉疫药品,将于 12 月 10 日起涨价 "。该诊所利用抖音和张贴告示的方式传播虚假涨价信息,影响面广、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作出罚款 10000 元的行政处罚。
六、广东省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 年 12 月 12 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 12 月 1 至 12 月 4 日采购连花清瘟胶囊成本为 14 元 / 盒 ~18.65 元 / 盒,成本上升幅度为 33%。自 12 月 5 日起,其线上销售价格从 39.8 元 / 盒提高至 78 元 / 盒,销售价格涨幅为 96%,销售价格涨幅为成本涨幅的 2.9 倍。该经营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在疫情期间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作出罚款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盛 * 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 年 12 月 9 日,河北省临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临漳县盛 * 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 11 月 17 日至 12 月 5 日在京东平台销售连花清瘟颗粒 ( 规格:6g*10 袋 / 盒 ) ,进货价格为 22.45 元 / 盒,销售价格由 11 月 17 日 31 元 / 盒提高至 12 月 5 日 67.43 元 / 盒,涨幅高达 117.5%。该公司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临漳县市场监管局于 12 月 9 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八、众 * 堂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 年 12 月 9 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厦门市众 * 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连花清瘟胶囊,进货价格为 11.9 元 / 盒,销售价格为 48 元 / 盒,进销差价率高达 303%,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于 12 月 9 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九、邹 * 好药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武汉市汉阳区邹 * 好药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 23.5 元 / 盒 ~32 元 / 盒的价格购进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 克 *10 袋 / 盒),销售价格由 11 月 1 日的 30.5 元 / 盒上涨至 12 月 5 日的 99 元 / 盒。该公司进货成本虽有增加,但药品售价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于 12 月 9 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天 * 药店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 年 12 月 10 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增城区天 * 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 月 1 日起,该药店将连花清瘟胶囊(规格:48 粒 / 盒)售价由 48 元 / 盒上涨为 58 元 / 盒,后续又上涨为 80 元 / 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 119%。该药店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于 12 月 10 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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