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带您了解退市制度 | 系列音频第十一期:上市公司出现以下规范类问题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情形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2 个月内仍未改正;
情形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2 个月内仍未披露;
情形三: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2 个月内仍未改正;
情形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2 个月内仍未改正;
情形五: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1 个月内仍未解决;
情形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情形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情形八: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具体是指什么?
具体包括有:交易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来源;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以及交易所认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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