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包被丢在停车场内的垃圾,引起了热心市民的注意。经核实,12 月 15 日,观山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所责令乱扔垃圾的餐饮商户进行清理,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市民反映停车场内的不明垃圾袋。
近日,热心市民赵先生在观山湖区同城大道阳关立交桥下的停车场内,发现墙角边有几个黄色编织袋,随意丢在地上,袋子里传出奇怪的味道,可以看见里面有硬物凸起。
" 碰巧我去到附近一家猪脚餐饮店吃饭时,看见店家也有同款编织袋,就想着里面会不会是猪骨头?" 赵先生想起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时曾提到,厨余骨头属于易腐垃圾,会产生恶臭,于是他向融媒问政平台留言,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处理。
接到市民反映后,12 月 15 日,观山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发现市民反映的问题属实。" 我们立即责令商户将丢弃的碎骨垃圾清理完毕,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商户设置厨余垃圾桶,做好厨余垃圾后期投放工作。" 该所工作人员邓珺说。
不按规定投放垃圾
小心收 " 罚单 "!
记者从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根据《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核实,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高晨畅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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