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3 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全力推进河湖长制 " 有名 "" 有实 "" 有能 "" 有效 ",持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不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面貌工作开展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市 482 条河流共设河长 3219 名,617 座水库、1444 座重点塘坝共设湖长 1795 名,实现了河湖水域管理全覆盖。
管护范围全水域覆盖社会公众深层次参与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均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湖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副总河长和同级河湖长,全面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对全市范围内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范围,有关部门逐一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编制了河湖名录,并完成 55 条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针对每一条河湖编制,我市实施 " 一河(湖)一策 " 方案,逐条河湖建立 " 一河(湖)一档 " 台账,建设了泰安市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各级河湖长全面启用手机 App 巡河,规范设置省、市、县、乡级河长公示牌 2729 个,湖长公示牌 1298 个。
为引导社会公众深层次参与河湖管理保护,我市制定印发《泰安市 " 碧水积分 " 公众护水平台 App 推广实施方案》,结合河湖问题有奖监督举报制度,融入积分、奖品等奖励措施,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爱河湖,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市共配置河湖管护人员 3235 人。市、县级河长办均制定出台河湖长制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累计发展社会监督员 784 人、民间河长 1158 人、护河志愿者 836 人,形成了 " 市、县、乡、村 4 级河长 + 民间河长 " 的 "4+1" 工作模式。
县乡级河湖长巡河率达到 99.71%
市委、市政府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坚定不移践行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理念,强力推进以治水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度高规格召开全市总河长会议 4 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泰安市河湖长巡河湖情况分级管理通报制度》,督促各级河湖长主动开展河湖巡查,县乡级河湖长巡河率达到 99.71%,有力提升了河湖日常监管水平。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我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部分重要河湖保洁和日常管护工作委托环卫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河道日常管护效果显著提高。
市、县、乡各级先后印发了河长制 9 项制度办法。其中," 河长巡查制度 " 为我市首创,我市河湖长制各项规章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市、县两级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乡级明确了河长制工作机构,负责河湖长制具体工作实施和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分工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办主任,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河湖管理保护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履职,依托河湖长制大平台,全方位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形成了强大的治水管水工作合力。
精细化打造美丽河湖严要求开展专项行动
秉持新时代治水理念,我市采取生态修复、适度造景、路网构建等措施,累计成功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 21 条;累计完成 309 条美丽幸福河湖达标建设任务,全市河湖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围绕河湖问题整治,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清河行动、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清河行动 " 回头看 "、河湖 " 清四乱 "、河湖采砂专项行动、河湖清违清障、清违清障 " 回头看 " 等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 3000 余处。河湖整治行动消除了一大批影响河湖健康生态的顽症痼疾,全市水环境面貌大为改观,河湖自然生态状况大幅提升。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芮 编辑 程蓉 审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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