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演员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约 25.8 万元,罚款约 25.8 万元。
12 月 26 日,潘粤明工作室就该事件发布致歉信,称潘粤明及团队已第一时间终止相关合作,缴清全部罚款,今后绝不会开展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产品代言或肖像权合作。
随后,潘粤明转发该致歉信,表示非常抱歉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困扰和不便,自己与团队已深刻反省,在日后的工作中会严格要求、规范合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再次向大家郑重道歉。
来源:红星新闻综合报道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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