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融媒体记者 陈霞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报,命名南和区、武安市、临西县、广宗县、抚宁区、邱县 6 个县(市、区)为 2022 年度第一批 " 河北省节水型城市 "。至此,我省省级节水型城市(河北省节水型城市)数量达到 13 个。
通报指出,相关城市要继续加强城市节水工作,进一步巩固城市节水工作成果,组织所辖县(市、区)对照国家级、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完善各项城市节水制度措施,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据悉,为贯彻 " 节水优先 " 治水方针,大力推进城市节水,我省自 2003 年开始启动 " 河北省节水型城市 " 创建工作,并以创建工作为抓手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逐步向县城延伸,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 河北省节水型城市 " 申报考核工作每年组织进行,复查考核工作自命名当年起每四年进行一次。
编辑:力洪
责编: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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