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日记者从省文旅厅获悉,为了规范做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全力支持建设好甘肃省级非遗工坊,近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省级非遗工坊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
《通知》明确,本次专项补助经费申报范围为全省 121 家省级及以上非遗工坊。申报程序方面,要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省级非遗工坊提交申报材料,市(州)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并评审遴选,推荐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论证评审、确定拟补助名单,协调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省级非遗工坊进行经费支持。
《通知》中,还对落实好 2023 年度省级非遗工坊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提出了严格审核经费申报内容、确定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做好绩效目标编制及资金监管三点要求。其中,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依据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逐项核准省级非遗工坊申报经费开支范围,做到支出事项明确清晰、资金测算合理准确。
同时,《通知》中还强调,省级非遗工坊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培训、文创设计研发、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推广等与非遗保护传承相关的活动,不得用于非遗工坊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或福利,凡超出规定支出范围的事项一律不得纳入补助经费预算。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李超 图由省文旅厅提供
一审丨编辑 安若璇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总值班 汪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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