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优化
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演出市场恢复发展,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 " 乙类乙管 " 的总体方案》和《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 2023 年 2 月 16 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暂缓新批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各地要继续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核把关,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执行 " 乙类乙管 " 后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推动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2023 年 1 月 16 日
(网站截图)
一审丨编辑 包学枫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值班总编 汪文学
来源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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