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3 年春节将至,为维护正常的价格与收费秩序,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等价费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我市价费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医药卫生行业经营者,要保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尤其是乡镇药店、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单位,要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借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之机,大幅提高药品及防疫用品价格。
二、农贸市场和超市等经营者,要对米面油肉蛋奶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做好明码标价。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三、旅游服务行业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价格承诺,诚信经营。景区门票要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严禁设置 " 园中园 " 门票违规收取费用。餐饮、住宿、购物等领域经营者在享有自主定价权利同时,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要做好收费公示,严禁随意涨价、违规上调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禁虚假优惠、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高速公路收费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五、非学科类培训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培训收费公示制度,采用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举报电话等内容,严防节假期恶意涨价。
六、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春节期间市场巡查,密切关注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 300 万元的罚款。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将依法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1 月 20 日
来源:无锡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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