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01-30
只因这个操作,男子酒后坐车也违法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徐乃旻 陈金春 记者 顾潇)扬州一男子酒后驾车被交警当场查获,没想到坐车的车主也要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警方介绍,车主方某明知道朋友徐某已经饮酒,却仍将自己的车辆给徐某驾驶,已构成危险驾驶共犯。

△徐某酒后驾驶被警方查获

近日,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警大队真武中队在辖区开展打击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日凌晨零点 30 分左右,一辆黑色轿车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车上坐着两名青年男子分别为徐某和方某,且驾驶人徐某浑身酒气,于是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 90.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于是, 民警又立即将其带往医院进一步抽血检测。1 月 28 日,经鉴定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103.1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查,该驾驶车辆所有人就是当时坐在车上的方某。当晚,徐某与方某等人在饭店吃饭,期间喝了不少酒。饭局结束后,徐某见方某喝的有点多,感觉自己酒量好并且喝的量少,便提出由自己来开车,没想到在路上被民警抓获。

在案件办理中,让车主方某想不到的是,他和徐某一样,也被警方列为醉驾嫌疑人。方某很是郁闷,自己虽然喝了酒,但并没有驾驶车辆,怎么也被警方查处了呢?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饮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车辆所有人也构成危险驾驶共犯。本案中,方某在明知徐某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车辆给徐某驾驶,就属于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对此警方提醒,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行为,参加饭局前,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打车前往。在喝了酒的情况下,可通过叫代驾、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等方式返回住处。一旦司机有酒后驾车的行为,不管是车主还是一起喝酒的其他朋友,都应当及时制止。

(通讯员供图 )

相关标签

嫌疑人 酒精 陈金 专项整治 扬州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