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田园麻江 2023-02-02
对家暴说“不”!麻江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近日,麻江法院根据申请人罗某申请,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罗某进行人身安全保护,依法对施暴者行为进行限制的同时,为弱者筑起一道安全 " 防护墙 "。

申请人罗某与被申请人吴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 2008 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吴某常因生活琐事对罗某实施家暴,双方在口头协商离婚事宜时,吴某则威胁罗某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罗某因此多次报警,并在离婚诉讼期间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麻江法院经审查查明,吴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罗某实施家庭暴力,并有恐吓、威胁罗某及其亲属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可能性,罗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吴某殴打、威胁罗某及其亲属;禁止吴某接触罗某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吴某骚扰、跟踪罗某及其亲属。

法官说法:家庭暴力不是 " 家务事 ",法律规定明确禁止。近年来,因婚恋引发的侵犯妇女人身权益的案件屡见不鲜,侵害范围已不局限于夫妻双方,还涉及子女和亲属等,侵权行为不仅包括家暴、骚扰、跟踪,还包括泄露、传播个人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为婚恋关系、离婚之后的受害方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维权武器,筑起保障婚恋关系中妇女的 " 司法盾牌 "。正面临或遭受家庭暴力,应于第一时间拨打 110 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麻江县人民法院

编辑 黄聪 / 统筹 杨秀福 / 签发 吴如雄

相关标签

家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报警 维权 殴打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