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兰州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最大限度压降各类交通安全隐患风险。2 月 4 日,兰州交警实名曝光 30 名醉驾人员,并对这 30 名醉酒驾驶机动车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兰州交警发布 5 起典型醉驾案例。
典型案例一:1 月 16 日 18 时 27 分,河北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国道 109 线阿西娅桥下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京 LJG4** 轻型普通货车的驾驶人郭俊羽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21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1 月 16 日 22 时 10 分,榆中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甘草三岔路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甘 A06J** 小型轿车的驾驶人杨文强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8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1 月 19 日 0 时 52 分,七里河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工林路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甘 AK3Z20 小型轿车的驾驶人黄磊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1 月 18 日 9 时 40 分,龚家湾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兰州南收费站(上行线)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甘 N3Q839 小型轿车的驾驶人张文良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2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1 月 23 日 1 时 16 分,永登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河桥镇南关村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甘 A817P9 小型轿车的驾驶人陈志鹏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0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 / 图
一审丨编辑 安若璇
二审丨值班主任 郭俊宇
三审丨值班总编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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