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3-02-09
事关你的钱袋子!个税汇算今年有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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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2022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公告》有这些变化:

在 "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 部分,增加了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在 " 汇算服务 " 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 月 16 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 3 月 20 日

在 " 汇算服务 " 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

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一起来看看 ↓

退钱还是补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2 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 12 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 400 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 2022 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哪些情况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 2022 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符合条件的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 6 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办理渠道有哪些?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

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审丨编辑 孙悦

二审丨值班主任 郭俊宇

三审丨值班总编 张鹏

来源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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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 养老金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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