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一名 16 岁女孩小苦(化名)被父母以 26 万元彩礼许配给当地男子,卖掉后出逃被送回的消息引发关注。
今日,据女孩老家所在县政府消息,当地已成立工作专班调查此事。
父母为 26 万彩礼将 16 岁女儿
强制许配给男子
2 月 14 日,广西田东县公安局接到一名未成年女子报警称,在田东高速服务区被人胁迫急需解救。
田东警方第一时间到场进行处置。经查,报警电话中的未成年人是一名四川籍的 16 岁少女,其父母在没有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收了 26 万元彩礼,将她嫁给一名男子。因没有办法反抗,小姑娘只能选择离家出走,逃至广东打工。男方在打听到她的下落后,带上亲戚朋友赶到广东,并强行将这姑娘带回四川老家。途经广西田东县高速路服务区时,她趁机报警求助。
因涉及未成年人,田东县公安局表示,警方先将女孩送到了当地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 月 17 日,小苦的父亲和二哥从四川赶来,民政、妇联等部门对其家人进行了耐心劝解,并对小苦进行了心理疏导。
据了解,涉事少女小苦家住位于四川西南部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荞窝镇农村,2022 年彝族年期间与本县男子阿某相亲,2022 年 12 月 30 日订婚后,男方将 26 万元人民币的彩礼钱交付苦家。今年 1 月 21 日,小苦与阿某一同赴县城游玩,期间发生口角,小苦自行离开赴广东东莞打工。
男方阿某家得知小苦前往了东莞市后,男方家 3 名亲戚随即前往东莞市将小苦带回,2 月 14 日在途经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时,小苦在高速路服务区报警。
2 月 21 日,女孩老家所在的荞窝镇相关村干部告诉川观新闻记者,女孩已经回到老家,村里有派村组干部进行守护,女孩的安全得到保障。村干部还介绍道,男方阿某和女方小苦不在一个村,双方并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目前已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动员女方家退还彩礼。
据女孩老家所在县政府消息,当地已成立工作专班调查此事。
虽然女孩平安回到家中,但网友仍放不下心:这个父母包办的婚能不能退?她的父母会不会依旧执迷不悟?小姑娘会不会再次落入 " 虎口 "?
后续:无效婚约已解除
当地正调查是否有失职渎职行为
2 月 23 日上午,四川观察记者从荞窝镇政府了解到,女孩的婚约已经解除。
据川观新闻报道,2 月 21 日,普格县移风易俗领导小组、荞窝镇党委政府、县公安局、县妇联、县关工委等部门前往涉事人小苦家中,对双方父母进行了训诫教育,双方父母认识到未成年人婚约的危害性,当即签订调解协议,解除了无效婚约,承诺退还彩礼。
据悉,该县妇联、县民政局等部门将持续开展常态化心理辅导、民政临时救助、中职教育等关爱帮扶措施。
当地政府表示:" 对在该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普格县已对该事件进行全流程、全链条的复盘查核,在落实移风易俗相关规定、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将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据了解,下一步,普格县委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全覆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和移风易俗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全面形成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深入贯彻全州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相关法律法规的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坚决摒弃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
对于此事 律师这么看
对于网友的担心,上海海华永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肖辉在接受浙江法制报采访时表示,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 1047 条规定,女性结婚年龄 " 不得早于 20 周岁 ",第 1051 条规定 " 未到法定婚龄 " 属于无效婚姻情形之一。若此事属实,女孩小苦年仅 16 周岁,故而双方即便是结了婚,也属于无效婚姻。
刘律师还告诉采访记者:" 即便达到法定婚龄,如果存在胁迫等情形的,被胁迫一方也可以请求解除婚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52 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另有不少网友对此新闻留言道:" 都什么年代了还把婚姻当做买卖!"" 是不是涉嫌拐卖妇女,买卖双方是不是都要追责?"
对于网友的质疑,刘律师指出,民法典第 1042 条明确规定禁止 " 包办、买卖婚姻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 小苦父母存在包办、买卖婚姻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同时,小苦父母的行为还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保护法第 17 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 " 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小苦的父母明显未担负监护人应该履行的职责,也未尽好监护人应尽的义务。
对于网友质疑的买卖双方行为是否涉嫌拐卖妇女儿童,刘肖辉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40 条 " 拐卖妇女、儿童罪 " 之规定,应当根据事件背景、涉事人的主观动机、涉及的财物性质等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不能因为其父母收了男方 26 万元钱就简单地认定双方构成 " 拐卖妇女、儿童罪 "。
对于网友关注的男方胁迫将女孩带回这一情节,刘律师表示,男方的这一行为涉嫌干涉他人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法第 238 条规定的 " 非法拘禁罪 "。因为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如果男方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则男方还可能构成强奸罪。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朋礼松指出,据媒体报道,女孩反映称,其父母违背她的意愿,直接为其与他人订立婚约,虽双方尚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也应属买卖、包办等干涉婚姻自由的客观形式。
关于民事主体享有的婚姻自由权,《民法典》已有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父母若执迷不悟怎么办?
律师:可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事件曝光后,不少网友十分担忧,小苦好不容易逃出 " 虎口 ",却又被送了回去,到底这样做是在帮她还是害她?如果小苦父母继续执迷不悟,依旧逼她嫁人,她又该怎么办?
对此,刘肖辉律师表示:" 再遇到上述情况可以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小苦父母作为监护人,相关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小苦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36 条规定,监护人存在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也就是说,小苦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学校、当地妇联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认为小苦父母不能履行监护人职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朋礼松指出:" 此事也提醒我们,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有关部门需更加主动作为。除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侵害未成年人或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朋礼松建议,每个未成年人都要正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主动寻求他人、司法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救济和帮助。"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则提到,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18 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父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 送回家 " 并不是终点,保护女孩的权益,也绝不只是一场解救就可以完成。希望相关部门能持续跟踪她的情况,给她多一些实在的帮助,也让类似事更少一点。
来源 看看新闻 Knews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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